福建省住建厅:2021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k8凯发国际入口    发布时间:2024-03-03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3月26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日;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3月2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依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3月26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做监督检查。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四)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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