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 4 条规定,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必须予以修复。第 7 条对最低保修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2年,也就是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装修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实施工程单位应当承担保修义务。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作了更细致的规定,自住宅的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这是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如果装修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低于这个标准,则约定无效,仍应当适用法定的标准。
但如果装修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高于法定的保修年限,则按照约定的标准执行。总之,法定的和约定的相比,哪个保修期更长就适用哪个。
商品房买卖、装修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广大消费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就应该根据法律规定明确约定装修方的保修维护义务。有可能的话可约定将一定数额装修工程款(如 5%~10%)作为维修保证金,当保修期满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时再将款项全部结清。
第四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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