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7日讯 近日半岛网从青岛市行政处罚网了解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被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罚款1万元。
据了解,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蔚蓝天地32#楼及地下车库(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92)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筑设计企业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实施工程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或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建设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裁量标准:【一般】普通的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土石方施工深度超过3米且尚未进入基础施工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完成工程量的20%及以上、50%以下的;市、区级重点项目:普通的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基础或主体施工但主体工程尚未完工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完成工程量的50%及以上但尚未完工的;市政及市政公用工程已完成工程建设价格占合同额的20%及以上、50%(含)以下的。处罚标准为: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筑设计企业处工程合同价款的1.2%罚款;对实施工程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6%罚款。
依据以上规定,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3日,对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处罚书,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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