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办占用绿地、挖掘道路两个业务,至少要提交两套材料、发两个证,现在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发一个许可证,提交的材料少了,手续也慢慢变得简便了!”近日,德州市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龙门帝都项目负责人栾女士颁发了《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证》,一张证上注明了两项许可信息,这是平原县办理的首张《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原县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实现“三个事项、一表申请”,进一步压缩办事环节,提升企业满意度。
以前办理这几项业务时,需要提报不同的申请材料,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勘查,既耗时又浪费成本。现在事项合并以后,如企业要办理以上事项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可将材料和并提交,减少了重复提交的部分,审批部门只需集中勘验一次,快速缩短了审批时限,提升了审批效率。
申请材料上,不仅实现材料合并,还依据试行办法为企业豁免提交了《规划许可证》;业务办理中,审批局为公司可以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协助建筑设计企业进行资料整理和网上申报工作,在建筑设计企业和审批部门之间“穿针引线”,提升了办事效率;现场勘查中,联合县综合执法局一同勘验,压缩了审批时间。
下一步,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打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有序正规的审批流程,推动合并办理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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